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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合规防线 守护光明初心|广州番禺普瑞眼科医院召开“两高” 新规专题学习会

日期:2026-06-15
作者: 广州番禺普瑞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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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落实关于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6〕6号,以下简称《解释(二)》)的部署,切实防范医疗领域刑事法律风险,近日,广州番禺普瑞眼科医院院办牵头组织召开《解释(二)》专题学习会。院领导班子、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全员参会,全面部署廉洁合规建设工作。





      本次学习会是医院落实医药领域反腐升级要求的关键举措。《解释(二)》已于4月10日由“两高”联合发布,5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2016年相关规定的重大升级,它标志着医药反腐正式从“行政高压”转向“刑事高压”,实现了医疗领域贿赂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全面统一,进一步织紧了惩治腐败的刑事法网。

     会上,广州番禺普瑞眼科医院执行院长李勇俊主持会议,他深刻传达最新指示精神,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解释(二)》的政治意义与司法价值,增强廉洁从业自觉性,将合规履职、廉洁用权内化为思想与行动自觉。



     随后,李勇俊院长带领全员逐条精读《解释(二)》核心条款,重点解读三大关键变化:



一是定罪标准统一,明确民营医院医务人员受贿累计3万元即构成犯罪,量刑与公立医院完全一致,打破“区别对待”误区。


二是单位犯罪追责从严,医药企业单位行贿20万元即认定“情节严重”,实行单位罚金与个人追责双罚制,堵死“单位免责”漏洞。


三是全面打击隐性腐败,购物卡、学术赞助、旅游福利等所有利益输送均计入贿赂总额,分散回扣累计计算,彻底打破“非现金不算”“分散没事”的侥幸心理,退赃仅作为量刑情节,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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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结束后,广州番禺普瑞眼科医院业务院长刘斌作总结发言。他指出,此次学习是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全体人员必须认清当前医药反腐的高压态势,摒弃侥幸心理,将《解释(二)》条款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下一步,医院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常态化压实廉洁合规责任,紧盯重点岗位与关键环节,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守住纪律红线与法律底线,以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守护群众眼健康,践行社会责任与担当。



     会议要求,各科室及部门负责人需第一时间将学习内容传达到每一位职工,要以《解释(二)》为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

      此次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合规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下一步,广州番禺普瑞眼科医院将持续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洁合规培训。医院将始终坚守医疗本质,以更优质、廉洁、高效的服务回馈患者,切实守护群众眼健康,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行业环境贡献力量。